2026-07-17
一、建设项目概况:
1、项目名称:新建射线装置调试机房项目
2、项目性质:新建
3、建设单位:北京水木东方医用机器人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
4、建设地点: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(金隅智造工厂)内建中路12幢1层西侧S1-W厂房
5、建设内容:新建1间加速器机房,使用1台放疗机器人系统样机(Ⅱ类,6MV、800cGy/min,配套CBCT:120kV/500mA),开展设备研发工作。
二、项目验收情况
1、验收内容:Ⅱ类射线装置。
2、环保设施施工时间:2024年10月-2025年9月
3、设备调试起止时间:2026年5月-2026年7月
4、现场验收监测时间:2026年6月26日
5、验收监测报告完成时间:2026年7月14日
三、验收结论
2026年7月16日,北京水木东方医用机器人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(简称水木东方公司)根据《新建射线装置调试机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》,对照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,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、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核技术利用》(HJ 1326)、《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(试行)》、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,经现场核验,对本项目进行验收,提出意见如下:
(一)工程建设基本情况
1.建设地点、规模、主要建设内容
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(金隅智造工厂)内建中路12幢S1-W厂房1层西侧,环评批复的建设内容为:新建1间加速器机房,使用1台放疗机器人系统样机(Ⅱ类,6MV、800cGy/min,配套CBCT:120kV/500mA),开展设备研发工作(京环审[2023]33号)。
2.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
水木东方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取得了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“新建射线装置调试机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”的批复(京环审[2023]33号),2026年3月完成调试机房建设和样机安装。2026年4月28日重新申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(京环辐证[F1078]),本项目放疗机器人系统调试场所(以下简称“04调试场所”)及相关设备获得了使用许可。
本项目从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、违法或处罚记录等情况。
3.投资情况
项目投资3500万元,环保投资35万元。
(二)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建设及落实情况
1.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落实情况
本项目04调试场所已按照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实体屏蔽方案进行了建设。
04调试场所实行分区管理,设置了控制区和监督区分区标识;设置的放射性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能够起到警示作用。
04调试场所设置了“射线有害 灯亮勿入”警示灯和工作状态指示灯,均工作正常。
04调试场所设置的门禁系统、机房防护门防夹人装置、门机联锁、急停按钮、巡检按钮、门控按钮、通风系统和视频监控等运行正常。
配备的1台辐射巡检仪、1台固定式剂量率仪和2台个人剂量报警仪均工作正常。
2.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和其他管理要求落实情况
公司成立了辐射安全管理小组,全面负责公司的辐射防护监督和管理工作。该机构设有专职管理人员,机构内部职责明确。
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运行有效,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涵盖了本项目可能发生的非正常工况。公司按时上报了年度评估报告和个人剂量检测结果。
公司制定有辐射安全培训考核制度,本项目6名辐射工作人员均通过了辐射防护与安全培训考核,取得合格证书,并在有效期内。
公司制定了辐射监测方案,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辐射工作场所和个人剂量监测。
(三)工程变动情况
安全分析报告结论表明,加速器设备的技术指标变化不会导致机房外辐射水平增加,辐射环境影响低于原环评报告预测结果。本项目建设地点、性质、工艺、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均与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一致,无变化。
依据《关于印发<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(试行)>的通知》(环办辐射函〔2025〕313号),不属于重大变动。
(四)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
1.辐射工作场所与环境辐射水平
验收监测结果表明,放疗机器人系统在最大工况运行时,04调试场所四周墙体、防护门外30cm处及楼上辐射剂量率均低于2.5μSv/h,满足环评批复要求。
2.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受照剂量
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和最大工作负荷保守估算,本项目所致公众和职业人员的受照剂量分别满足环评批复的0.1mSv/a和2mSv/a的剂量约束值要求。
(五)验收结论
水木东方公司认真履行了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审批和许可手续,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的要求,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“三同时”制度,相关的验收文档资料齐全,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及措施运行有效,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。
综上所述,验收组一致同意北京水木东方医用机器人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“新建射线装置调试机房项目”(京环审[2023]33号)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。
四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1、对本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;
2、对项目环保“三同时”落实情况的意见和建议;
3、对本验收报告结论的意见等。如果您有好的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们沟通。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公众可通过电话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联系,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。联系方式如下:
1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:北京科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
联系人:于先生
电话:13811211992
邮箱:13811211992@139.com
2、建设单位:北京水木东方医用机器人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
联系人:刘先生
电话:13522058918
六、验收报告全文
北京水木东方医用机器人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
北京科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
公告发布时间:2026年7月17日